新華網 2015-02-10 13:31:42
“高通公司很配合我們的調查,公司總裁多次來發改委溝通,基于此,我們沒有按照10%的最高標準處罰,而是減少了2%,按照8%的標準進行處罰。”
新華網消息 2月10日,發改委向高通處開出罰單:高通違反中國反壟斷法,被罰款9.75億美元(約61億元人民幣)。對此,發改委今日上午11時召開通氣會,向外界通報有關高通反壟斷案的細節。在通氣會進行的同時,發改委也在官網公布了對高通的處罰決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高通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責令高通公司停止相關違法行為,處2013年度我國市場銷售額8%的罰款,計60.88億元。
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在會上介紹了發改委調查高通的過程:
2009年,兩家美國公司向發改委舉報高通公司壟斷;2014年8月,一家美國公司舉報高通公司,除此之外,亞洲其他國家的企業也向發改委進行了舉報。在整個調查過程中,發改委和高通公司進行了28次的溝通,其中許昆林與高通總裁陸續進行了8次會面。
此外,許昆林還強調了此次罰款的意義。他表示,罰款不是我們的主要目的。反壟斷是為了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中國的經濟轉型升級,需要依靠技術創新。技術創新不是依靠政策、撥款出來的,根本上需要公平競爭的環境。反壟斷的執法對中國意義重大,未來肯定要加強。
他還說,高通公司很配合我們的調查,公司總裁多次來發改委溝通,基于此,我們沒有按照10%的最高標準處罰,而是減少了2%,按照8%的標準進行處罰。目的是恢復這個領域的競爭秩序。過去高通的行為抑制了他人的創新。
對于罰款,許昆林透露:高通最初認為罰款有點重,但是我們認為合理,最終高通公司接受了。罰款按照了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平均匯率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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