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5-05 19:38:17
5月5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發布了《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取消食鹽產銷區域限制。鼓勵食鹽批發企業與定點生產企業兼并重組,鼓勵國有食鹽批發企業引入社會資本。放開食鹽價格。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引發了廣泛關注,那么,中國鹽改歷年來都經歷了怎樣的風風雨雨呢?
每經編輯|陶玥陽
5月5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發布了《鹽業體制改革方案》。
國務院關于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發〔2016〕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
2016年4月22日
《方案》提出:取消食鹽產銷區域限制。不再核準新增食鹽批發企業,鼓勵食鹽批發企業與定點生產企業兼并重組,其他各類商品流通企業不得從事食鹽批發。鼓勵食鹽生產與批發企業產銷一體,鼓勵國有食鹽批發企業通過投資入股、聯合投資、企業重組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
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引發了個行業內外的廣泛關注,那么,中國鹽改歷年來都經歷了怎樣的風風雨雨呢?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