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9 17:26:15
據央行網站,央行、發改委、財政部、證監會發布《信用評級業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信用評級機構由于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對投資人、評級委托人或者評級對象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的,由信用評級行業主管部門、業務管理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給予警告,并處相關評級業務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評級業務收入或者評級業務收入無法計算的,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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