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2-12 19:26:36
每經編輯|胡玲
12月11日,義烏市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近日,義烏法院審理并宣判了一起涉及網絡“有償刪帖”的案件。
馮某某(女,1989年出生)、黃某某(男,1994年出生)因犯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十個月、三年,均被處罰金22萬元及沒收個人違法所得。
據法院通報,2019年9月份開始,馮某某和黃某某通過QQ搜索“負面公關”大量加群,廣泛撒網發布廣告,慢慢鋪開自己的渠道,訂單很快就紛至沓來。他們的客戶來自各行各業,不僅有明星和網紅,也有企業和普通個人。其中,黃某某的第一筆訂單就是從一個專門負責處理網紅“李子柒”負面輿情的人那里接來的。接到訂單后,馮某某和黃某某有時自己處理,有時轉包給他人處理。截至案發時,兩人在短短幾個月內就獲利近25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馮某某和黃某某違反國家規定,以盈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圖片來自:義烏市人民法院
法官提示,本案的發生并非個例。隨著互聯網的迅速發展,文娛、電商等互聯網產業迅速崛起,負面信息刪除的需求也隨之猛增。由于獲利大、操作簡單、形式隱蔽,“有償刪帖”這一灰色產業已形成一個完整的產業鏈。產業鏈條上,有負責招攬客源的網絡公關,有負責介紹客源的刪帖中介,有執行刪帖的網站管理員、黑客、版主等。運作模式通常是一些形成規模的網絡公關公司將刪帖任務發給中介,由中介負責聯系刪帖人員,刪除成功后再進行分成。
網絡“有償刪帖”行為嚴重擾亂社會輿論,影響社會價值判斷,損害網民和企業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健康有序的網絡空間。11月5日,針對這一行業亂象,國家網信辦召開全國網信系統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開展網絡“有償刪帖”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為維護健康網絡生態提供了強大動力。
國家網信辦自11月5日起開展為期2個月的網絡“有償刪帖”問題專項整治,重點清理“招募水軍”“刪除差評”“負面優化”等推廣信息及相關虛假謠言信息。集中處置參與有償刪帖的自媒體賬號、批量轉發虛假信息的“水軍”賬號。整治打著輿論監督名義敲詐勒索,及放任“有償刪帖”信息發布傳播的網站平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二)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義烏市人民法院微信號、央視新聞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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