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11-30 23:41:00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券商處獲悉,11月29日,證監會下發通報稱,近期在日常監管中關注到,個別證券公司的紓困資管計劃違背政策初衷,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提出了三點監管要求。
每經記者|陳晨 每經編輯|吳永久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券商處獲悉,11月29日,證監會下發通報稱,近期在日常監管中關注到,個別證券公司的紓困資管計劃違背政策初衷,資金流向不符合政策精神的對象。證監會表示,請各公司切實強化大局意識、端正站位,規范紓困資管計劃用途,回歸支持民企發展本源。
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通報稱,2018年10月,為支持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發揮專業優勢,履行社會責任,紓解具備發展前景的上市公司短期流動性壓力,我部及證券業協會組織、行業自發參與設立了“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紓困資管計劃”)。
記者從證券業協會了解到,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系列資產管理計劃全面啟動以來,得到了行業各機構的積極響應。截至2021年6月底,共計63家證券公司完成協議簽署,承諾出資規模累計達573.54億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有59家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成立了139只支民資管計劃和159只子計劃,出資規模總計846.37億元左右,撬動外部資金394.09億元左右。從投資方面來看,目前有52家證券公司管理的支民資管計劃及其子計劃已進行具體項目投資,累計投出金額總計1073.51億元左右(其中438.8億元左右已按照合同約定退出收回),所投資標的共涉及滬深交易所上市的374家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切實紓解了民營企業及其股東的流動性困難。
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通報稱,總體來看,紓困資管計劃有效緩解了部分具備發展前景的民營上市公司的流動性危機,同時向市場釋放積極信號,樹立行業“專業技術紓困”、履行社會責任的良好形象。但近期我部在日常監管中關注到,個別證券公司的紓困資管計劃違背政策初衷,資金流向不符合政策精神的對象。現向全行業通報,請各公司切實強化大局意識、端正站位,規范紓困資管計劃用途,回歸支持民企發展本源。
具體存在的問題包括:一是投資目的偏離紓困導向,資管計劃未實質起到紓解民營企業流動性風險的作用。個別公司通過紓困資管計劃承接旗下資管產品持有的風險資產,大量投向非民營企業、高退市風險企業等,標的投資決策主要基于產品風險轉移,而非紓解具備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流動性風險,背離了“紓困”精神。
二是紓困對象選擇不審慎,對企業主體風險、資金用途判斷存在偏差。個別公司以紓困資管計劃承接自營股票質押合約時,未就相關企業的經營狀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風險和發展前景進行充分盡調,資產承接后不久上市公司即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違規行為陸續被披露,項目陷入實質違約。
此外,還有個別紓困資管計劃資金流向未出現明顯流動性問題的金融企業、或融入方控股股東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等,相關投資決策缺乏審慎評估和合理“紓困”依據。
因此,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提出了三點監管要求:一是端正認識,回歸紓困本源。各證券公司應當結合2018年通知要求,強化紓困政策認知,切實規范資管計劃運作,立足服務實體經濟、緩解民營企業流動性壓力目的,標的選擇應當嚴格符合國家大政方針及支持產業,不得為限制性行業、嚴重失信主體提供服務,嚴禁用于非紓困目的;投資方式應堅持以財務投資為主,不謀求實際控制權,綜合運用債轉股、協議轉讓、股權重組、債務重組等市場化方式,并有明確清晰的退出方案。
二是充分評估,善用紓困政策。各證券公司應當強化服務意識、專業意識,綜合判斷紓困對象風險及紓困資金用途,篩選出具有發展前景、具備還款能力、確需流動性周轉的,或已有清晰可行的市場化股權、債務重整方案的企業,審慎進行投資決策。項目存續期間,紓困資管計劃管理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人職責,及時掌握被投資人風險變化情況,統籌紓困方案和決策執行。
三是梳理風險,強化定期報告。各證券公司應當對照通知及本通報要求,全面梳理存量紓困資管計劃風險,存在投資運作不規范的,應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間和責任人并積極推進,按照證券業協會要求報備并定期報告處置進展;存在已投項目實質違約的,還應當按照會計準則要求對相關損失合理計提減值準備。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持續關注紓困資管計劃運作合規性,問題和風險為導向加強事中和事后監管,對違背紓困政策精神的行為,依法從嚴處理。”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表示道。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40162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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