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8-30 13:38:53
每經編輯|盧祥勇
買房的時候,很多人都會詢問房子的“公攤面積”是多少,畢竟掏出這么多錢,不少人還要貸款,每一平方米都很在意。目前國內絕大多數城市的住宅交易都是以建筑面積計價,但重慶等地多年前也實行套內建筑面積計價。
據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8月24日消息,該廳近期答復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王鳳華委員《關于規范房屋“公攤面積”的提案》時稱,“我廳將取消‘公攤面積’的建議列為近期亟需修訂的立法項目建議上報住建部。”
對“公攤面積”下手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答復中表示,誠如委員所指出的,目前,全國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確權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積為標準,公攤面積確定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廣大購房者對分攤的公共建筑面積的合理性、準確性缺乏專業了解,也不能直觀的了解實際套內面積,且公攤面積因項目不同存在差異,造成消費者的質疑和矛盾糾紛。
關于使用套內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問題,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答復稱,委員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內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對防止出現公攤面積無序增加,減少購房過程中的矛盾糾紛,維護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積極的作用。 因此,我廳將取消“公攤面積”的建議列為近期亟需修訂的立法項目建議上報住建部。 鑒于以建筑面積作為商品房銷售的計價依據,已經實施多年,并且已有法律法規確認,如果改革計價依據,首先必須修改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套內建筑面積的概念及計價方式,做好宣傳、普及和解釋論證工作,設置合理的過渡期,以實現計價依據和標準從建筑面積向套內面積的平穩過渡, 因此實施的難度較大,周期較長。
關于公攤面積信息公開透明問題,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答復稱,目前,全區商品房屋買賣實行房屋網簽備案制度,在網簽中使用由我廳和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商品房屋買賣合同(預售)(現售)示范文本》,其中第三條第4項即要求填寫商品房的房地產測繪機構、預測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分攤共有建筑面積等信息。
關于物業費用按照套內面積計價問題,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答復稱,目前,我區商品住宅物業管理實施市場調節價,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業主根據產權面積,繳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在整個服務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是根據小區面積、合同約定內容等因素,測算服務費用總額,分攤到各個業主后就產生了我們通常說的物業費。由此可以看出,每戶業主所繳納的物業費與采取哪種計算面積方式沒有關系,與每戶業主在小區總面積中占的比例有關系。 計算公攤面積后,并沒有重復繳納物業費,只是降低了單位面積的物業費,不計算公攤面積,只是提高了單位面積的物業費,物業費的總額并沒有發生變化。
公攤面積取消有什么影響?
什么是公攤面積?具體來說,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
而公用建筑面積一般由以下兩部分組成:一是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二是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簡單來說,如果電梯和公共設施這樣的公共空間以及走廊、過道等越多,那么公攤系數自然也就越大。
就在今年8月,據央視新聞報道,在山東青島,有購房者收房時發現,自己買的房子,公攤面積達到了46%以上,接近一半面積的房子被公攤給攤出去了。
一位購房者表示,其購買的房屋,房產證面積是128.35(平方米),套內面積是不到70(平方米),樓下鄰居測量的。這是最大的臥室,主臥,11個平方(米),但是裝完床,床頭柜、衣柜放不開。這是次臥,8個平方(米)。
業主們反映,根據購房之初銷售人員的解釋,小區屬于超高層建筑,考慮到避難層、電梯高度等因素,公攤面積可能會達到31%,所以簽訂購房合同時是按照這個標準來計算的公攤。但令人沒想到的是,最終收房時的公攤系數卻遠遠超過31%,經過相關部門的調查,有三棟樓的分攤系數均在46%以上。
由于目前不少商品房采用的是預售制,普通購房人只能被動地從開發商等處了解信息,這也為最終到手的公攤增加了不確定性。
既然公攤面積容易引發糾紛,能不能取消呢?在業內人士看來,取消不可能一蹴而就,甚至會影響到購房者的權利。因為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明確指出: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買受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副會長虞曉芬表示,(目前)按照建筑面積來進行計價或者產權確認,也是對老百姓權益的一個保護,因為公用部分也是屬于我們老百姓所有的,還是有它的合理性的。
而從購房人的角度來說,公攤面積在某種程度上也代表著小區品質。公攤面積太小,可能意味著狹窄的電梯間、一梯多戶,公共活動區域減少等配套設施問題,進而影響居住的質量與舒適度。
此外,取消公攤面積后,還會給業主入住后公攤部位的管理、維護以及后續產生的安全責任帶來許多現實問題。因此,完全取消公攤,在實踐過程中會出現很多困難和問題。
編輯|盧祥勇 杜波
校對|孫志成
封面圖來源:攝圖網_501280316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澎湃新聞、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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