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2-08 19:19:43
每經編輯|黃勝
據深圳發改委網站2月8日消息,《深圳市積分入戶辦法》正式發布,2月15日開始實施,有效期五年。
據悉,辦理積分入戶人員應當向市公安部門提出入戶申請,其積分信息統一納入深圳市積分入戶信息庫,按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積分入戶指標由居住情況、參加社會保險年限情況、見義勇為、負面行為、違法行為等指標組成,入戶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累計積分。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111352447205
文件指出, 申請積分入戶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年齡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連續滿5年,或合法租賃住所年限連續滿5年;依照法律法規正常繳納深圳市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年限累計滿5年;無刑事犯罪記錄,且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
積分指標則明確: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每滿1個月積1分;在深圳市租賃住房,每滿1個月積0.2分;繳交深圳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1個月積 0.3分。
此外, 獲得市級以上 (含市級)見義勇為表彰的,可以直接+30分。以配偶房產(或本人與配偶共有房產)申請入戶的,夫妻結婚時間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應連續滿2年且婚姻仍在存續期內。入戶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允許申請同步隨遷入戶。
而在扣分方面:有負面行為清單中任一行為記錄的,減200分;有因吸毒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或處以行政處罰記錄,或3年內在深圳市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減300分。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公開信息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111352447205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