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26 23:58:09
每經記者|趙李南 每經編輯|梁梟
4月26日,庚星股份(SH600753,股價7.46元,市值17.18億元)發(fā)布2023年年報。
庚星股份的審計機構中審眾環(huán)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中審眾環(huán))對年報出具了保留意見。
中審眾環(huán)稱,本報告期內,庚星股份與關聯(lián)方寧夏偉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偉中)及陜西偉天騰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陜西偉天)的關聯(lián)交易形成的應收賬款存在大額逾期現象。
報告期末,庚星股份應收寧夏偉中和陜西偉天款項合計約1.86億元,庚星股份對上述應收賬款預期信用風險評估后按賬齡風險組合計提預期信用減值準備186.5萬元。
“我們對庚星股份公司上述關聯(lián)交易形成的應收賬款信用風險的評估、信用減值準備的計提是否合理,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中審眾環(huán)表示。
中審眾環(huán)稱:“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yè)道德守則,我們獨立于庚星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職業(yè)道德方面的其他責任。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fā)表保留意見提供了基礎。”
庚星股份董事會在其公告中稱,公司董事會尊重會計師的獨立判斷,對審計報告及內控審計報告無異議。
同時,庚星股份董事會也給出了解釋意見:公司存在被關聯(lián)方寧夏偉中及陜西偉天的經營性資金占用,主要系公司經營焦煤、焦炭等大宗商品的供應鏈管理業(yè)務,交易對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安排回款、發(fā)貨結算形成。
庚星股份董事會稱,其對中審眾環(huán)出具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中涉及事項高度重視,將積極采取相應的措施盡快消除涉及的相關事項及其影響。公司將加強應收賬款管理,督促寧夏偉中及陜西偉天按合同約定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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