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4-03 18:26:25
每經AI快訊,4月3日,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2025年7月7日起施行。一是明確程序化交易重點監控事項及監管要求。本所對程序化交易實行實時監控,重點監控瞬時申報速率異常、頻繁瞬時撤單、頻繁拉抬打壓、短時間大額成交等異常交易行為。將接近指標且多次實施同類型交易行為以及拆分產品規避監管的情形納入監管范圍。二是明確機構合規風控要求。機構投資者應當對程序化交易進行全程管理,建立健全合規風控制度和交易監控系統,有關責任人員應當對交易合規性進行審查、監督和檢查。三是明確會員拒絕委托的情形。客戶存在拒不履行報告義務、拒絕配合核查和檢查等情形的,會員應當拒絕其交易委托或撤銷相關申報。四是明確會員及使用交易單元的其他機構應當將程序化交易納入異常交易監控,及時識別、管理和報告自身或者客戶的異常交易行為。五是明確程序化交易導致證券交易出現重大異常波動,或者因不可抗力等突發性事件可能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本所可以按照業務規則采取限制交易、停牌停市等處置措施。六是明確對異常交易行為的監管協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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