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中紡股權紛爭厘清太平洋機電紡企整合清障
2010-01-12 04:41:49
每經記者 熊曉輝 發自上海
SST中紡(600610,收盤價14.45元)持續三年之久的股權轉讓糾紛在提請最高人民法院再審判決后,終有定論。1月11日,SST中紡公告,最高人民法院終審裁定,撤銷江蘇省高院和南京市中院的判決,并駁回南京口岸進出口有限公司起訴。
11日,SST中紡一位內部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終審判決意味著大股東太平洋機電(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太平洋機電)與二股東江蘇南大高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南大高科)之間的股權糾紛終于得以厘清,接下來, 太平洋機電將會考慮股改和旗下紡企的整合。
最高院裁決三年股權糾紛
“由于股權糾紛,1.04億股權至今仍然處于凍結狀態。”11日,SST中紡董秘辦章小姐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SST中紡股權轉讓糾紛始于2006年6月28日的一紙協議,根椐協議,SST中紡原第二大股東太平洋機電擬受讓原第一大股東南大高科、原第三大股東廣州賽德清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賽德清)分別持有的SST中紡1.04億股(占總股本29%)和3214萬股(占總股本的9%)股份。
但是沒過多久,上述股權轉讓即出現糾紛。雙方分別起訴至上海和江蘇兩地法院,結果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上海、江蘇兩地中院和高院作出了針鋒相對的判決。2007年10月15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令南大高科將SST中紡股權過戶過太平洋機電;11月19日,南京中院判令解除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12月11日,上海市高院認定當事人應執行相關協議,將股權轉讓給太平洋機電;2008年1月3日,江蘇省高院作出判決,認定南大高科不能轉讓所持SST中紡股權。針對上海、江蘇兩地法院的不同判決,最高人民法院最終介入,裁決撤銷江蘇省高院和南京市中院的判決,并駁回南京進出口的起訴。
上述SST中紡人士表示:“待證監會豁免要約收購后,南大高科持有的SST中紡1.04億股將全部過戶到太平洋機電名下,太平洋機電的持股將達到52.9%。”
太平洋機電紡企整合提上日程
SST中紡董秘辦章小姐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等股權過戶全部完成后,股改有望重新啟動。據悉,2008年6月,SST中紡股改對價問題已獲上海市國資委批準。
除了股改,太平洋機電旗下紡企的整合也將很快提上日程。從目前情況來看,SST中紡將成為太平洋機電整合紡織機械類資產的平臺。此前,太平洋機電旗下的另一家紡織類上市公司ST二紡(600604,收盤價7.00元)于2009年9月發布重組方案。太平洋機電將放棄*ST二紡這一殼資源,無償劃轉給區國資委控制下的市北集團。
按*ST二紡內部人士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說法,置出的紡織機械類資產,市北集團將會劃撥回太平洋機電,太平洋機電后續將會考慮紡織機械類資產的重組計劃。
作為上海國資委控制下的國企,太平洋機電旗下有多家紡織機械企業。“結合上海國資重組的大勢,重組應該在所難免。”一位接近上海國資委的業內人士認為,太平洋機電旗下的多家紡機企業有可能打包注入,進行大紡織機械產業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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