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1 01:02:24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李新江
每經記者 李新江
本周五(4月20日),中國證監會召開新聞通氣會,就《關于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規定 (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新的規定放寬了基金經理等從業人員購買基金的一些限制,并在信息披露和監管方面進行了強化。
“這一新政如果實施,將更為細化和深入地解決基金經理收入與管理基金業績的綁定難題。”北京某基金研究人士指出,近年來基金經理內幕交易、利益輸送案件頻發,危害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綁定基金經理收入水平,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在鼓勵基金管理公司針對高級管理人員、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基金經理等購買旗下基金份額的同時,證監會征求意見稿還延長了高級管理人員、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基金經理持有旗下基金的時限,將半年的限期延長至一年。
證監會鼓勵利益共擔
本周四,中歐基金的一紙公告尚不知是否刻意為征求意見稿做鋪陳。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中歐基金本周四發布的一則贖回公告稱,公司擬于2012年4月23日起的五個交易日內 (包括2012年4月23日),通過代銷機構贖回公司持有的1200萬份中歐價值發現基金,該份額持有期超過2年。
這一公告是中歐基金正在醞釀公司員工的“持基激勵”計劃。該計劃施行后,中歐部分員工的年終獎將變成“基金份額”,該計劃很可能將在今年上半年推出。
在此之前,興全輕資產募資10億元,目前年內股基募集額第二名,該基金基金經理自購100萬元頗受市場人士關注。
根據征求意見稿,中歐基金這一計劃有望在業內獲得推廣。
按照規定,2007年6月發布的《關于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有關事宜的通知》將修改,在內容上將著重增加防范利益沖突、利益輸送的原則要求,建立基金從業人員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綁定機制,促進基金從業人員更加注重增強投資研究能力、提高基金投資業績和規范運作水平,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鼓勵“自購”
“實際上從行業發展脈絡來看,目前基金經理持基已經星火燎原,從諾安、華寶興業,現在到中歐,可見是大勢所趨。”上述人士認為。
按照征求意見稿,將鼓勵基金管理公司針對高級管理人員、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基金經理等購買本公司管理的或者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額事宜作出相應的制度安排。
“在此之前,就有基金公司從業人員購買貨基不滿6個月遭到罰款的案例。”上海某基金人士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征求意見稿的面世,基金公司從業人員投資貨幣型基金6個月的“鎖定期”被取消。
經過對比,《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看到,與2007年《關于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有關事宜的通知》相比,按照新的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持有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得少于6個月,高級管理人員、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基金經理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或者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投資貨幣市場基金以及其他現金管理工具基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提高信披要求
在信息披露上更為嚴格是征求意見稿的另一個看點。
證監會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交易公告書及相關基金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中披露基金從業人員持有基金份額的總量及占該只基金總份額的比例。還應公布高級管理人員、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持有該只基金金額的數量區間,以及該只基金的基金經理持有該只基金金額的數量區間。
業內人士指出,之前僅僅公布從業人員持有情況,現在必須公布高管和基金經理持基情況。基金經理持基將成為一個新的指標,必然會產生一種倒逼機制,給基金公司的資產管理工作帶來一定壓力。
按照新的規定,基金管理公司、銀行托管部門應當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基金從業人員投資基金行為的管理工作,自基金從業人員投資基金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記錄本單位基金從業人員投資基金的名稱、時間、價格、份額數量、費率等信息,加強監督檢查,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工作。
這與2007年規定中基金管理公司、銀行托管部門應當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基金從業人員投資基金行為的管理工作,妥善保存本單位基金從業人員投資基金的記錄,并做好披露工作的規定相比,無疑更為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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