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2-08-14 08:59:28
不少該項目業主認為,該協議有失公平拒絕簽署,但被明確告知如果拒絕簽字,便視為自動放棄該樓盤商品房。
補充協議或涉嫌違規
“如果按照正常開發,這個樓盤怎么都不會爛尾。”業主王婷(化名)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直言不諱,“開發商先期建成五星級酒店項目,才導致開發商資金鏈斷裂”。
事實上,這一說法在重慶門戶網站華龍網的《陽光重慶》欄目里也有跡可循。
去年11月,網友“遠程”通過該欄目發布了《江津加州國際樓盤涉嫌詐騙希望有關部門調查解決》的投訴,江津區國土局在回復中稱,“重慶市龍煌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在進行加洲國際住宅小區建設的同時,也在積極推進‘富麒五星級大酒店’的建設,為籌措資金用于酒店建設,便將加洲國際小區部分房屋抵押、擔保用于借款,最終致使資金鏈崩盤”。
“作為業主,我們最關心的是什么時候能交房,但在補充協議中對此只字不提,反而多了一堆有損業主利益的條款。”另一業主羅國慶說。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咨詢了江津區龍煌加州國際項目問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資產處置組負責人周鵬。
“明年5、6月份肯定能交房。”周鵬在電話中明確表示,由于重慶龍煌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目前負債額高達2.9億元,很難找到開發商接盤。“目前新疆一家公司已在準備進場的前期工作,為了引進這家公司政府給與了很多優惠,甚至包括該公司未來在江津投資項目的優惠政策,作為進場另一附加條件,該公司要求業主不追究違約責任”。
記者詢問該協議是否必須簽署時,周鵬直言,“如果業主始終拒絕簽署協議就視為自動放棄商品房,對于8月30日之后有意簽署協議的業主,則需承擔處罰措施”。
羅國慶表示,周鵬所說的處罰措施可能是對已售商品房加價。對此,重慶吾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俊認為,作為商品房的補充協議,需建立在三方均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
對于該補充協議中“交房次日起由乙方承擔該商品房的全部風險和一切費用”的內容,王俊表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商品房交房后,若雙方對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共同選定機構檢測,若檢測不合格,開發商應承擔全部檢測費用,業主有權退房。
此外,對于“如果業主始終拒絕簽署協議就視為自動放棄商品房,對于8月30日之后有意簽署協議的業主,則需承擔處罰措施”的說法,王俊認為業主有權維護自己權益,補充協議中的條款有違規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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