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06-06 20:20:31
6日,興業銀行董事會決議通過:在境內發行不超過300億元人民幣的優先股,擬向不超過200名的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其中第一大股東福建省財政廳擬認購25億元。
每經記者 袁君 發自上海
2014年6月6日,興業銀行董事會決議通過在境內發行不超過300億元人民幣的優先股,擬向不超過200名的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其中第一大股東福建省財政廳擬認購25億元。
據了解,本次發行條款的設計充分考慮了普通股股東的利益,包括強制轉股價格、贖回條款等,同時興業銀行明確提出除本次發行計劃外,未來12個月無其他普通股融資計劃。
興業銀行表示,在充分考慮利率市場化對銀行盈利的影響下,仍延續之前在過去三年的分紅承諾,承諾在未來三年(2014—2016年度)每一年度普通股股東現金分紅比例不少于20%。
本次優先股發行方案中的股息率確定選擇是,規定每五年為一個計息周期,每個計息周期內股息率相同。
雖然根據監管要求設置含有強制轉股、股息不累積等資本屬性的條款,但銀行業是嚴格監管的行業,目前銀監會的監管標準較國際標準更高,且銀行自身是經營信用的企業,正常經營情況下,不會做出損害自身商業信譽的行為。基于此,市場普遍認為中國大中型銀行發生強制轉股及不支付股息的概率極低,優先股股東將享有較高的安全邊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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