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12-29 23:36:34
陜西有色前總經理汪漢臣受賄一案,不僅牽扯出寶色股份(300402.SZ)IPO前舊事,亦涉及陜西有色旗下另一上市公司寶鈦股份(600456.SH)的一樁收購案。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畢華章 實習記者 李琦蕊 每經編輯 陳俊杰
每經記者 畢華章 實習記者 李琦蕊 每經編輯 陳俊杰
陜西有色前總經理汪漢臣受賄一案,不僅牽扯出寶色股份(300402.SZ)IPO前舊事,亦涉及陜西有色旗下另一上市公司寶鈦股份(600456.SH)的一樁收購案。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為解決海綿鈦原料完全依賴采購的問題,寶鈦股份2007年收購一家海綿鈦企業,收購標的為錦州華神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州華神)。
而根據西安中院判決書,此宗收購中,錦州華神負責人王某通過向汪漢臣(時任寶鈦股份董事長)行賄,成功被寶鈦股份收購。上市公司之后將之更名為寶鈦華神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鈦華神)。
行賄60萬確保被收購
2016年10月17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關于汪漢臣的刑事判決書,坐實了其受賄罪,并牽扯出2007年寶鈦股份一樁收購案。
2007年,寶鈦集團為解決生產所用海綿鈦原料完全依賴采購的問題,決定在國內收購一家海綿鈦生產企業。錦州華神總經理王某為了達到被寶鈦集團收購的目的,尋求汪漢臣幫助,汪漢臣承諾予以幫助。
2007年8月,寶鈦股份出資3868.47萬元人民幣,收購錦州華神66.67%的股權,控股錦州華神,后錦州華神更名為寶鈦華神。
在雙方洽談過程中,王某以資產評估與實際不符為由找到汪漢臣,汪漢臣承諾王某以后可以增持寶鈦華神股權,還可以將其持有的寶鈦華神股份置換寶鈦股份的股份。為表示感謝,2009年7月至2014年5月,王某先后三次送給汪漢臣40萬元人民幣及內存20萬元人民幣的銀行不記名定活兩便儲蓄存單。
對于錦泰華神負責人行賄汪漢臣,保證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一事,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兆全表示,“收購如果程序完整,交易定價沒有明顯超出市場價格,則收購行為本身合法,不會因為涉案當事人的犯罪行為受到影響。”
增值2.15倍收購錦州華神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寶鈦股份當時是以增資方式進入錦州華神。錦州華神成立于2006年8月,注冊資本500萬元,其中王某出資400萬元,持有80%股份。
寶鈦股份公告顯示,根據天津市津評協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評估報告,截至2007年6月30日,錦州華神凈資產819.13萬元,評估值為2582.72萬元,增值1763.59萬元,增值率215.30%,評估增值原因為在建工程、建筑物建造成本增加引起的評估增值。
協議約定,寶鈦股份現金出資2億元,認購錦州華神3868.47萬元注冊資本,而王某增資7413.47萬元,認購1433.94萬元注冊資本。增資完成后,寶鈦股份和王某分別持有錦州華神66.67%和31.61%股份。
增資公告僅顯示了錦州華神一期利潤,即2007年1~6月凈利潤為319.13萬元,其被收購后,同年10~12月,其凈利潤為1000.66萬元。
自2007年10月寶鈦華神計入寶鈦股份年報起,到2015年底,寶鈦華神凈利潤總計2.08億元,按照寶鈦股份持有寶鈦華神66.67%的股份計算,其為上市公司合計貢獻凈利1.52億元,而寶鈦股份2015年報披露,其對寶鈦華神的投資額為3.01億元。
同時,截至2015年底,寶鈦華神凈資產6.56億元,較收購前翻了80倍。
值得一提的是,在收購錦州華神時,寶鈦股份稱將對其進行6000噸海綿鈦生產線技術改造,并在2008年中期形成年產10000噸海綿鈦的產能。然而寶鈦股份2008年度報告中未明確說明項目已完成。記者就此致電寶鈦華神,對方工作人員表示,該項目2008年就已建成投產。
但寶鈦股份在2011年報中提及,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建設投入增加以及子公司寶鈦華神10000噸海綿鈦全流程項目建設投資增加所致。
就上述項目的準確建成時間,記者致電寶鈦股份,然對方董秘辦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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