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6 16:03:52
【央行北京營業管理部:商辦類項目不得擅自改變為居住等用途】央行北京營業管理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商業、辦公類項目應當嚴格按規劃用途開發、建設、銷售、使用,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為居住等用途。開發企業新報建商辦類項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規劃部門不予批準。對規劃用途為商辦類的房屋,中介機構不得以任何方式宣傳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商業銀行暫停對個人購買商辦類項目的個人購房貸款。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與本公告不符的,按本公告執行。(央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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