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1-30 15:26:22
每經編輯|曾健輝
針對劉姝威“請求證監會命令鉅盛華已經到期的七個資產管理計劃立即清盤,不得續期。”的言論,1月30日下午,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通過萬科發布公告稱:旗下資管計劃到期后簽署補充協議,已就延長清算期做出約定。
公告顯示: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鉅盛華”)注意到相關媒體報道: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科”)獨立董事劉姝威稱鉅盛華作為委托人的七個資產管理計劃已到期但未清盤,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對此,本公司聲明如下:一、根據本公司與各相關方簽署的原《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等相關文件,本公司作為委托人的七個資管計劃已于2017年11月份和12月份分別到期。二、經過與相關方充分溝通協商,各方已就本公司作為委托人的九個資管計劃分別簽署了補充協議,就延長前述資管計劃清算期相關事項做出了約定。三、前述行為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最后,感謝媒體和社會各界的關注,本公司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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