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9-01 16:56:21
近期,銀保監會統籌協調相關銀監局依法對內蒙古、江西、河南、廣東、四川等5家省聯社現場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了行政處罰。其中,對5家省聯社合計罰款3172.7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70.5萬元;對省聯社63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取消任職資格、警告和罰款,其中42人合計罰款455.5萬元。
每經記者|張壽林 每經實習編輯|廖丹
圖片來源:攝圖網
經過立案、調查、審理、審議、告知、陳述申辯意見復核和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近期,銀保監會統籌協調相關銀監局依法對內蒙古、江西、河南、廣東、四川等5家省聯社現場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了行政處罰。
銀保監會指出,作為持有金融牌照的農合機構行業管理機構,省聯社承擔著重要的管理和服務職能,必須依法接受金融監管,牢固樹立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嚴格規范履職的主體意識。
2017年,原銀監會對內蒙古、江西、河南、廣東、四川等5家省聯社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發現,5家省聯社在具體履職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違法違規行為,具體表現為:
一是對農合機構偏離支農服務主業沒有有效糾正。部分省聯社沒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積極引導農合機構強化農村金融服務,對“離農脫農”問題不考核、不糾正、不處理,導致少部分縣域農合機構嚴重偏離支農戰略定位。
二是在落實風險防控處置責任方面履職不力。個別省聯社沒有切實承擔對農合機構風險處置的牽頭責任,風險防控不作為,導致轄內風險持續積聚,高風險機構數量上升,對地方金融安全造成較為嚴重的影響。
三是違規開展相關業務。部分省聯社嚴重違反監管規定,違規設立實體企業、未經批準超范圍開展業務等,個別省聯社甚至越權干預農合機構經營決策,違規牽頭組織發放大額、異地、非涉農貸款,形成大額風險暴露。
四是高管人員違規履職問題突出。內部治理嚴重缺失,高管人員未經任職資格核準而實際履職等違規問題多發。
銀保監會高度重視省聯社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嚴格按照機構與人員“雙罰”、罰款與沒收并舉的原則,依法對5家省聯社和相關責任人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機構處罰方面,對5家省聯社合計罰款3172.7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70.5萬元。人員處罰方面,對省聯社63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取消任職資格、警告和罰款,其中42人合計罰款455.5萬元。為進一步提高處罰的警示作用,推動省聯社嚴格依法履職,形成農合系統“以上率下”、依法合規的氛圍,本次現場檢查特別突出了對省聯社高管人員的處罰,分別對內蒙古區聯社4名、江西省聯社4名、廣東省聯社4名、四川省聯社4名高管(含已退休高管)給予了警告、罰款的處罰,對違規嚴重、性質惡劣的河南省聯社3名高管人員給予了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