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30 01:13:56
今年以來,發行人二次上會并成功上市的現象越來越受到投資者的關注。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二次上會成功的案例至少有18家,與往年相比,這確實不是個小數目。
發行人首次上會被發審委否決,每年類似現象并不少見。由于發行人多方面的原因,上會被否決其實并不奇怪。既然被否決,也就說明發行人因存在某些問題,達不到上市的標準。但讓市場感到奇怪的是,某些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中做做“手腳”之后,居然能夠離奇地過會。
目前的新股發審程序,盡管有保薦機構護航,但保薦機構為了自身利益,大多喪失了獨立、客觀、審慎、勤勉盡責的行業準則,與發行人穿一條“褲子”。因此,在招股說明書中大量存在著包裝粉飾等現象。這就要求發審委委員具備一雙 “火眼金睛”,更要具備負責任的態度,但事實卻與我們的愿望還有不小的距離。
在首次上會失敗后,為什么發行人修改了某些數據就可以過關?為什么有的更換保薦機構后就過關?為什么諸如上海金仕達在舍棄“SaaS項目”、天璣科技在關閉子公司后也能順利闖關?發行人還是那家發行人,只是在招股說明書上進行取舍或改動,難道此前不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就達到標準了嗎?
實際上,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上實施的種種“變化”,由首發被否到最終能夠躋身于資本市場,其中不乏“講故事”的功勞。這不僅是市場關注的焦點,也是投資者質疑的焦點。
今年既是新股大規模的 “破發年”,也是新股的大面積快速“變臉年”。有統計數據顯示,在去年以來掛牌的560家上市公司中,有131家今年上半年的業績出現 “變臉”,占比高達23.4%。如果說作為中介的保薦機構只薦不保是造成新股次新股業績快速“變臉”的重要原因的話,那么,作為資本市場“看門狗”的證監會發審委同樣難辭其咎。和保薦機構利益與責任嚴重不對等一樣,目前的新股發審機制中,發審委委員的權利與責任同樣處于割裂的態勢,這也為那些投機鉆營的發行人提供了可乘的投機空間。
A股市場向來都有 “講故事”的傳統,炒作一只個股,如果沒有吸引人的“故事”,就無法引起投資者的追捧,就不會吸引更多資金的加盟。而在新股發行中,這個傳統正在被“發揚光大”,并不斷在侵蝕著中國資本市場的軀體與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作為發審委委員,不僅要警惕發行人首次上會時是否存在“講故事”的現象,更要警惕那些二次上會者成為“漏網之魚”。
首發申請如果被否決,意味著發行人將可能失去登陸資本市場的機會,意味著其將失去從市場中“圈錢”的機會,更意味著其將失去今后從市場中高價進行套現的機會。與此同時,相關保薦機構不僅多年的付出將付之東流,而且也有損其在市場中的聲譽。因此,發行人與保薦機構為了尋求發審委的通過可能會不擇手段。有鑒于此,筆者以為,對于二次上會的企業,其審核標準更應該從嚴。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