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11-24 20:25:46
每經記者|李星 每經編輯|金冥羽 裴健如
近日,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小米汽車“未交車先結清尾款”案件,判決小米相關公司向涉事消費者返還雙倍購車定金,共計10000元。從公開信息來看,這或是全國首例“小米汽車未交車催收尾款”的宣判案件。
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上述案件宣判的結果,并不是終審判決。對于是否會就上述判決結果提起上訴,記者向小米汽車方面進行了解,但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根據判決書內容,經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24年7月19日,李女士(化名)試駕后決定購買一輛318900元的霞光紫SU7 Max,并通過小米汽車App交付5000元定金。
同年10月,因資金周轉問題,李女士與小米汽車工作人員溝通后獲得了訂單順延的許可。該工作人員發送給李女士的暫緩排產信息也顯示:“自支付定金之日起360日(訂單有效期)內,可以隨時申請排產”。
不過,2024年12月4日,上述工作人員向李女士發送信息,要求她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7個自然日內,支付全部313900元購車尾款,否則李女士的訂單將被取消,定金不予退還。對此,李女士雖提出異議,但無果。
2025年2月21日,小米汽車方面告知李女士,車輛已于2024年10月完成生產下線,后續未完成支付,訂單已取消。
李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今年8月,小米汽車被數位準車主曝出“未交車催交尾款”,引發廣泛關注。
彼時,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公益律師廖建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分析稱,絕大多數車企都允許消費者在驗車后或者車輛交付時支付尾款,小米汽車要求在車輛排產階段就支付尾款,明顯偏離了正常的交易習慣。
“從汽車行業慣例來看,小米汽車的購買協議改變了常規交易流程,將更多風險和責任強加給消費者,有違公平原則。”廖建勛表示,在車輛還在排產的情況下,消費者有權利拒絕支付尾款。
圖片來源:小米汽車微信公眾號2024年5月1日發文截圖
2024年5月1日,小米汽車微信公眾號發布的《小米SU7答網友問(第三十四集)》中表示,“小米支持驗車后付尾款。但建議用戶提前辦理相關手續,方便到店后減少提車等待時間。同時,用戶也盡可放心,小米對于車輛質量嚴格把關,提供合格的產品給到用戶”。
對于提前催交尾款的原因,多位北京地區小米汽車銷售人員今年8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曾解釋稱,這僅針對部分有特殊情況的準車主。“只是針對提出過延遲交付,或評估有較高提車風險的用戶。比如辦理金融分期時配合度較低,或表達過有不想提車想法的。”小米汽車銷售人員稱。
一位接近小米汽車的知情人士也曾對記者表示,正常情況下,小米汽車的車主是在車輛生產完成、即將交付時才最終付款,但有兩種特殊情況可能需要提前支付部分款項。
“第一種是客戶主動要求延遲排產,車輛即將下線、客戶希望推遲提車時間,可能會要求客戶繳納一筆約2萬至3萬元的保證金。這筆錢會存入監管賬戶,車輛將重新安排生產計劃。如果客戶最終放棄購車,保證金可原路退回,但定金則按規則不退還。第二種情形與評估客戶的提車意愿風險相關。只有當客戶存在較高的不提車可能性時,才會要求提前支付尾款或1萬到2萬元的首付。”上述接近小米汽車的知情人士表示。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資料圖)
廖建勛還指出,提前結清尾款這一要求,對消費者的資金安排、權益保障等有著重大影響,屬于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然而小米汽車未以加粗、標紅、彈窗提醒、單獨說明或者二次確認頁面等合理且顯著的方式讓消費者注意到該條款,消費者很可能未充分意識到這一條款對自身權益的潛在限制。
(文章內容和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記者|李星
編輯|金冥羽?裴健如?杜恒峰
校對|許紹航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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